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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你们说DP这孩子跟我有什么仇? [打印本页]

作者: 涌金門傳奇    时间: 2008-8-21 14:55
标题: 你们说DP这孩子跟我有什么仇?
我发2张照片就能说明问题了!其他我也不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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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jpg

124.jpg (161.8 KB, 下载次数: 101)

124.jpg

作者: 静 莎    时间: 2008-8-21 14: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涌金門傳奇    时间: 2008-8-21 14:58
干嘛要删 ?
作者: ○鉳鉲藍○    时间: 2008-8-21 14:58
兄弟 出品牌整车 是要上 发票的 就这点仇恨[swe]
作者: 涌金門傳奇    时间: 2008-8-21 14:59
好,就算我不符合你们所谓卖车的规矩!
那我根本没提卖这个字,那个什么DP的有什么权利删
作者: ○鉳鉲藍○    时间: 2008-8-21 15:02
你发到交易区 不是卖车?

他也没删 就是移到回收站罢了 你上了发票 就可以移回来的

仔细阅读交易区 版规
作者: 静 莎    时间: 2008-8-21 15: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QLM    时间: 2008-8-21 15:02
人家保安干的就是这个,,,,,
作者: 下雨天    时间: 2008-8-21 15:02
如果不是交易的话,请发至主版

自由交易区是用来进行交易的

[ 本帖最后由 下雨天 于 2008-8-21 15:18 编辑 ]

34636.jpg (60.92 KB, 下载次数: 96)

34636.jpg

作者: 涌金門傳奇    时间: 2008-8-21 15:03
我建议把DP这个版主撤了!
否则我宁可不卖这个车 我也要发泄我心中的不满
你们也不希望论坛不和谐吧
作者: ○鉳鉲藍○    时间: 2008-8-21 15:04
他哪里不对了啊?
你卖整车没发票 当然不能卖的啊
作者: ○鉳鉲藍○    时间: 2008-8-21 15:04
他都是按 交易区版规在进行操作 有什么问题
作者: 延安路正步走    时间: 2008-8-21 15:04
我认为DP没有错

作者: 独轮    时间: 2008-8-21 15:05
你威胁我们,好怕?
作者: 涌金門傳奇    时间: 2008-8-21 15:05
原帖由 静 莎 于 2008-8-21 15:02 发表
杀人一定要见血?




你们版主 就可以这样?你要删别人贴可以,你得给人一个理由!让人信服.
就算我不符合版规 你也应该告诉我 哪里不符合
就算我发错板块 也可以劳您大驾帮我移一下
版主不应该这么做么?难道删贴是你们的乐趣??
作者: 独轮    时间: 2008-8-21 15:06
如果你对我们任何一位版主不满意,可以向管理员,医生投拆的,

如果你要是对医生不满意的话,估计得和院长说了
作者: QLM    时间: 2008-8-21 15:06
lz太生气了  脑子不清醒
作者: 独轮    时间: 2008-8-21 15:06
标题: 回复 15楼 的帖子
发贴前先看版规,你没混过BBS的啊
作者: 涌金門傳奇    时间: 2008-8-21 15:07
规矩?他无故删我贴就是坏了规矩.我没提卖字的贴他也删.
服务?服务也不到位
不称职就不应该 做版主
作者: 红色血液    时间: 2008-8-21 15:07
有意思 请阅读自由交易区版规
作者: 独轮    时间: 2008-8-21 15:07
看来是有必要让医生改下制度,新会员进来,先进行学习学习再出来发贴
作者: ○鉳鉲藍○    时间: 2008-8-21 15:07
原帖由 涌金門傳奇 于 2008-8-21 15:05 发表




你们版主 就可以这样?你要删别人贴可以,你得给人一个理由!让人信服.
就算我不符合版规 你也应该告诉我 哪里不符合
就算我发错板块 也可以劳您大驾帮我移一下
版主不应该这么做么?难道删贴是你们的乐趣??


这点我支持 删帖应该提示一下 原因
作者: 下毛片    时间: 2008-8-21 15:07
[xixi] 哎~~~~~~~~~~~
作者: QLM    时间: 2008-8-21 15:08
原帖由 涌金門傳奇 于 2008-8-21 15:05 发表




你们版主 就可以这样?你要删别人贴可以,你得给人一个理由!让人信服.
就算我不符合版规 你也应该告诉我 哪里不符合
就算我发错板块 也可以劳您大驾帮我移一下
版主不应该这么做么?难道删贴是你们的乐趣??



老弟 收到短信没有
作者: 延安路正步走    时间: 2008-8-21 15:08


没有删,在回收站

而且发了如此多的类似帖子
作者: ○鉳鉲藍○    时间: 2008-8-21 15:08
连 下总都被 骂的狗血淋头过的
所以 哈哈 大家别介意啦
作者: Dp    时间: 2008-8-21 15:09
我回家起草一份HB精神准入制度
作者: rf3344    时间: 2008-8-21 15:09
楼主这样的人我们这多了去了 我也是某社区的版主 凡事无视版规的干嘛要对他们客气 版主都不是人当的 这点倒是没错!
作者: shn    时间: 2008-8-21 15:09
如果没有收到短信通知,就被删,是过头了一点
作者: 独轮    时间: 2008-8-21 15:11
不管对贴子进行什么样的操作,
都必须输入原因的,
也就是说,版主和巡查,
不可能在毫无说明的情况下,
对贴子进行编辑的.
作者: dahuai    时间: 2008-8-21 15:11
原帖由 涌金門傳奇 于 2008-8-21 15:03 发表
我建议把DP这个版主撤了!
否则我宁可不卖这个车 我也要发泄我心中的不满
你们也不希望论坛不和谐吧

你哪里凉快哪里呆着去!多你个少你个无所谓!你不想和谐跟我们搞毛?
作者: QLM    时间: 2008-8-21 15:13
[swe] 收到短信就没事
作者: Dr.    时间: 2008-8-21 15:14
发到交易区不卖难道秀车啊
作者: shn    时间: 2008-8-21 15:14
发短信是文明执法
没有短信是暴力执法
作者: QLM    时间: 2008-8-21 15:15
原帖由 shn 于 2008-8-21 15:14 发表
发短信是文明执法
没有短信是暴力执法

顶你
作者: 岩石    时间: 2008-8-21 15:17
原帖由 独轮忧伤 于 2008-8-21 15:11 发表
不管对贴子进行什么样的操作,
都必须输入原因的,
也就是说,版主和巡查,
不可能在毫无说明的情况下,
对贴子进行编辑的.


看了这条就明白了~~~~~~~~~
作者: Dp    时间: 2008-8-21 15:19
任何管理人员处理帖子都会发短信的。系统强制没法改的。
作者: 延安路正步走    时间: 2008-8-21 15:19
整车应该出示发票,

车辆配置,LZ发的是效果图(广告图片),而不是实物照片

信息不明确而模糊
作者: shn    时间: 2008-8-21 15:19
想起了,短信是自动 发的
作者: 延安路正步走    时间: 2008-8-21 15:21
问题在于DP没有删吧,而是移到回收站

LZ有意见直接可以投诉管理员:医生或超级斑竹:下雨天

骂人就是你的不对
作者: papac    时间: 2008-8-21 15:21
原帖由 涌金門傳奇 于 2008-8-21 14:59 发表
好,就算我不符合你们所谓卖车的规矩!
那我根本没提卖这个字,那个什么DP的有什么权利删

[swe] 我好像看到了好多个出字……
作者: 山猫    时间: 2008-8-21 15:21
我记得对一个帖子做什么操作都会有“站内信”提醒的吧?
作者: 清蒸鸡翅膀    时间: 2008-8-21 15:22
LZ  YAO SHOU   GUI  JU
作者: QLM    时间: 2008-8-21 15:33
ls
作者: 清蒸鸡翅膀    时间: 2008-8-21 15:37
啊Q,笑我什么啊````我看LZ才好笑``
作者: QLM    时间: 2008-8-21 15:39
我这是支持的笑。。
作者: Dp    时间: 2008-8-21 15:41
我回来也来个帖子,让大家说说LZ这孩子跟我有什么仇
作者: wsxkj2008    时间: 2008-8-21 15:59
原帖由 延安路正步走 于 2008-8-21 15:08 发表
332171

没有删,在回收站

而且发了如此多的类似帖子

好像有好几条都明确写了要卖这车,只是没有写“卖”这个字吧!
作者: 骑车撞树造型酷    时间: 2008-8-21 16:01
顶一下DP,貌似我卖小山地的帖子,因为第一天上传的时候,发票还没照片,帖子也被和谐了

个人觉得这样做没错啊,不知道楼主是哪里没想通。。
作者: typhoon15    时间: 2008-8-21 16:08
- -买台GIANT做的TREK 4300- -就飘飘然到天上去了- -。。。- -人DP骑GIANT比您低调多了。。。
作者: QLM    时间: 2008-8-21 16:21
原帖由 骑车撞树造型酷 于 2008-8-21 16:01 发表
顶一下DP,貌似我卖小山地的帖子,因为第一天上传的时候,发票还没照片,帖子也被和谐了

个人觉得这样做没错啊,不知道楼主是哪里没想通。。

八错的  素质高~~
作者: 蓝色潜水艇    时间: 2008-8-21 16:34
楼主明显是来找骂的么
作者: 四海小胖    时间: 2008-8-21 16:45
自己没看清楚来这撒野?.      DP一点都没错.       你车放交易区没发票不交易去秀?   还发那么多便        资格?

明显来找駡么
作者: 风中的骁勇    时间: 2008-8-21 16:53
顶大炮   
作者: topmajian    时间: 2008-8-21 16:57
路过~~~~~~~~~
作者: 啊彩    时间: 2008-9-15 23:53
原帖由 四海小胖 于 2008-8-21 16:45 发表
自己没看清楚来这撒野?.      DP一点都没错.       你车放交易区没发票不交易去秀?   还发那么多便        资格?

明显来找駡么

这些以后大家都要应以为界呀

[ 本帖最后由 啊彩 于 2008-9-15 23:56 编辑 ]
作者: 医生    时间: 2008-9-17 19:38
YOKA模板补丁包(0626).rar (12.35 KB, 下载次数: 451)

风格文件(直接上传到根目录).rar (2.27 MB, 下载次数: 237)
作者: Dp    时间: 2008-9-23 10:46
医生…你在干嘛。
作者: 毅导    时间: 2008-9-23 18:06
DP貌似没犯错.[xixi]
作者: 一路无影    时间: 2008-10-3 16:20
lz脑子有冇??
作者: Dp    时间: 2008-10-3 17:20
...
有意思啊?..
作者: 大奶昔    时间: 2009-4-13 15:53
我建议把DP这个版主撤了!
否则我宁可不卖这个车 我也要发泄我心中的不满
你们也不希望论坛不和谐吧
涌金門傳奇 发表于 2008-8-21 15:03

前面还说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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