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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回来了,请下总——下雨天,版主忧伤独轮进来 [打印本页]

作者: 红巴豆    时间: 2009-2-27 20:19
标题: 我回来了,请下总——下雨天,版主忧伤独轮进来
“又”被关了5天小黑屋
滋味当然不好受,乘我没有第三次被关小黑屋,能说话之前,唠叨几句。
第一次被关,是谁封印我的,到现在还没搞清楚,但是,我认了,因为我用Bot 灌水,之前看到这里很水,纯表情,路过的很多,本意是想看看HB 水贴的底线是什么,结果被关,服气。
第二次被关,理由很充分,但客观事实很牵强,理由是我刷屏,封印我的是忧伤独轮,见帖子
http://www.hzbike.com/viewthread.php?tid=118850&extra=page%3D1&page=2
附图:



咋眼一看,很明显的就会发现截图里面最后都是我
首先声明,第一次关小黑屋以后已经认真学习版规,回复没有纯表情和路过!
在此,我提出两点异议:
1.也是最主要一点,请大家仔细看看最后回复的时间,7小时前、8小时前和23:58~23:45,这样的回复时间大家说是有意灌水刷版,还是闲的无聊,一个个帖子仔细看过来以后的认真回复呢?
2、这个图就是最明显的断章取义,这张图如何判定是我刷的?要是这是在第二页,而别人把不是我回复的,顶到前面去,不就能同样的出现这样的情况吗?(要是大家说我强词夺理,那么,这点可以忽略)


最让人懊恼的事情,并不是我关小黑屋,而是下雨天同志把我的最近的回复和发表的主题进行了格式化似的——统统删除!
以至于我在滨江高教园区板块发的活动留念帖子也被一并消失,我认为这样的情况有矫枉过正之嫌!就算我刷版,也不能这样删除我的劳动成果,
毕竟大家都是车友,被关小黑屋了我也天天上 HB。
我没有下雨天的手机号码,为此我注册了一个小号“我刷屏了吗”发站内消息给下雨天(此号红巴豆禁言中),希望问询到手机号,说明情况,把删除的帖子回复,但是,至今没有回复。
小号“我刷屏了吗”也在水版其他帖子当中说明情况,希望各版主引起重视,回复帖子,但是在这里我看到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优良”品格。“我刷屏了吗”所最后回复的帖子都石沉大海,哀莫大于心死!
以下帖子是我小号的相关回复“版主并没有说明帖子可以恢复或与否,都只是在说我灌水,我的错!”
http://www.hzbike.com/viewthread.php?tid=118850&extra=page%3D1&page=4(39.40.41F)
http://www.hzbike.com/viewthread.php?tid=118369&extra=page%3D2(石沉大海的)
http://www.hzbike.com/viewthread.php?tid=118795&extra=page%3D2(石沉大海的)
http://www.hzbike.com/viewthread.php?tid=118288&extra=page%3D2(石沉大海的)
http://www.hzbike.com/viewthread.php?tid=118978&extra=page%3D2(车友疑问的)
我不奢求什么,只希望有相关权限的版主把我被删的活动贴恢复,如果已经彻底删除,请给我一句“对不起,作为一个版主,我的工作有失误”!



                                                                                                                                                              ————红巴豆
作者: 红色血液    时间: 2009-2-27 21:25
版主做法有失公正
版主只是比我们入行早的车友 不要把自己当为法律
作者: something    时间: 2009-2-27 21:41
关小黑屋可以理解 真的觉得屡教不改可以多关几天(不是说LZ 无意评判你的是非) 删全部帖子夸张了点 我觉得封ID也比这好点
作者: 小僧    时间: 2009-2-27 21:45
LZ说的有点道理
看那张图的间隔时间
如果是恶意灌水应该是在短时间内刷屏
但实际相隔都有一天之多
发帖积极和恶意灌水也许就在一念之间
作者: HB小胖子    时间: 2009-2-27 22:02
厄   对LZ遭遇表示同情 我仅代表我个人向LZ表示亲切的慰问
作者: Dp    时间: 2009-2-27 22:33
LZ说的有点道理
看那张图的间隔时间
如果是恶意灌水应该是在短时间内刷屏
但实际相隔都有一天之多
发帖积极和恶意灌水也许就在一念之间
小僧 发表于 2009-2-27 21:45

恶意灌水以版面效果为准.不以时间为界定.
哪怕隔一天发一个帖子.如果是个冷僻角落.人家进来一看印象马上大打折扣.
作者: 啊哈哈    时间: 2009-2-27 22:39
路过 看过 !~
作者: 红巴豆    时间: 2009-2-27 22:48
Dp的话语提醒了我,在此,我声明一点,第二次被关小黑屋我有怨言,在这里我只是说一下原因,也这样广大在这里水的车友提个醒。

发这个帖子的目的是对“下雨天”同志对于我近期发的所有帖子进行不加选择的删除,这个应为的不满。

对于我在说我第二次被关的理由,或者说是抱怨,就是要告诉大家一个讯息:我这样发帖,就算是刷版的话,版主有把我近期帖子悉数删除的必要吗?
况且帖子内容本身并不水。
作者: 下雨天    时间: 2009-2-27 22:54
1、刷版

2、刷帖
作者: 下雨天    时间: 2009-2-27 22:59
本帖最后由 下雨天 于 2009-2-27 23:02 编辑

对于你那个活动贴被删除,我向你道歉。

至于要恢复帖子的话,版主是没有权限的,你找找管理员看看能不能恢复
作者: 下雨天    时间: 2009-2-27 23:01
对于版规,会逐步进行完善,以便具有可操作性

也希望大家来监督
作者: 红巴豆    时间: 2009-2-27 23:10
请下总正面回答关于了删我帖子所用尺度的问题!谢谢!
作者: 下雨天    时间: 2009-2-27 23:12
我按水贴刷屏刷帖处理,删除
作者: 红巴豆    时间: 2009-2-27 23:13
解铃还需系铃人,请你一并帮我解决,谢谢!
作者: 下雨天    时间: 2009-2-27 23:15
这个我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解决,必须要由管理员在后台处理
作者: verafxh    时间: 2009-2-27 23:31
很好,MS比上次的冲动处决公正了
看到这样的对话让我高兴

本来规则就是人定的,执行也在于人
作者: 红色血液    时间: 2009-2-27 23:38
这个我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解决,必须要由管理员在后台处理
下雨天 发表于 2009-2-27 23:15

我觉得该按LZ说的办 该您去和管理员交涉
作者: 红巴豆    时间: 2009-2-28 00:00
下总,你和忧伤独轮判定我刷屏,给我禁言和删贴的处罚。
你们是版主、超版,你们的决定代表着HB的官方态度!

现在,我发这个帖子,就是要求你们官方把不应该删除的帖子回复,我当然首先找到删我帖子的人,你认识到了此事矫枉过正,表示道歉,很好,那我希望你此事能够负责到底,HB需要和谐的氛围,更需要像你这样负责人的版主!
作者: 红巴豆    时间: 2009-2-28 00:00
下总,你和忧伤独轮判定我刷屏,给我禁言和删贴的处罚。
你们是版主、超版,你们的决定代表着HB的官方态度!

现在,我发这个帖子,就是要求你们官方把不应该删除的帖子回复,我当然首先找到删我帖子的人,你认识到了此事矫枉过正,表示道歉,很好,那我希望你此事能够负责到底,HB需要和谐的氛围,更需要像你这样负责人的版主!
作者: Dp    时间: 2009-2-28 00:02
删除了的还能恢复的啊?
找毛主席么,他按几下就搞定的应该.
作者: Dp    时间: 2009-2-28 00:03
请下总正面回答关于了删我帖子所用尺度的问题!谢谢!
红巴豆 发表于 2009-2-27 23:10

...sorry.我们也一刀切政策了.
我一开始以为就水版里的帖子区域性删除了...
作者: 红巴豆    时间: 2009-2-28 00:05
下总说管理员可能可以恢复的啊,又不是我想想的…
作者: Dp    时间: 2009-2-28 00:07
红豆,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啊?
每天这么晚的...对身体不好哎..
作者: shn    时间: 2009-2-28 00:07
幸好我不是管理员
换成我
删贴、封ID,封IP

LZ可以想想,你如果去某个国家,为了试试那个国家的执法尺度
就不停的小偷、小摸、杀人、放火
你会得到什么结果?
作者: 红巴豆    时间: 2009-2-28 00:14
前段时间是还没有开学,现在是熄灯以后没活动…
作者: 红巴豆    时间: 2009-2-28 00:16
24楼的,你也有断章取意之嫌吧…
那个我已经意识到错误了,后来就没有纯水过了,帖子整个你看完没的啊?
作者: 古古    时间: 2009-2-28 00:16
严重同情一下LS
都是无聊闲得
作者: 红巴豆    时间: 2009-2-28 00:19
古古你好睡类,夜猫子一个
作者: 古古    时间: 2009-2-28 00:20
你不也还没睡 ?
作者: 红巴豆    时间: 2009-2-28 00:23
再说下给shn
和谐社会
第一,大家有饭吃
第二,大家有话说
这是最起码的,你的做法,可以有对策
注册马甲,继续回复,更换ip
说话就像洪水,靠大坝只能挡一时,只有疏通,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王道
作者: 红巴豆    时间: 2009-2-28 00:25
刚熄灯,无聊这,这个ID被禁言5天,把前几天没说的补上…
作者: shn    时间: 2009-2-28 00:25
24楼的,你也有断章取意之嫌吧…
那个我已经意识到错误了,后来就没有纯水过了,帖子整个你看完没的啊?
红巴豆 发表于 2009/2/28 00:16
看了,你注册的两个ID都是嚣张异常,如果我没有记错,当时我就建议封IP
作者: 红巴豆    时间: 2009-2-28 00:29
嚣张是你觉得的,我不认为,我只是觉得我是在维护我自己的正当权益,红巴豆这个号,在这个发这个帖子之前,请问,什么地方你觉得嚣张了?
作者: shn    时间: 2009-2-28 00:36
你的这个ID也就是你所谓的第一次
在同一贴了发了不下60贴
你自己想想是应当怎么定性?

如果你第二个ID发的贴还在
你可以自己翻出来看看

你可以不把村长不当干部
但是,如果你不把村长当干部就不要在这个村里呆着

如果你认为你的行为还不够嚣张
你就连打60次110试试
看看110是什么态度

然后你可以质问110为什么是那个态度
作者: shn    时间: 2009-2-28 00:42
我认为
版主、管理员们对你已经非常好了

现在能向你至歉已经是一事对一事
如果你的贴子只是打上删除标志或移到回收站,还能找回来
如果是直接删除就找不回来了
这一点希望你有心理准备

但是希望你认识到你自己的问题
如果你不认同别人地头上的规则
可以不进去
如果进来,就把别人当回事,要对其他人有一点起码的尊重
作者: 红巴豆    时间: 2009-2-28 00:56
嗨…先感叹下
说明下情况

在同一个帖子里发60贴是因为我在网上找到一个bot,开着就自动发帖了,我上了一个大号,溜了一圈回来就N帖了,而且已经禁言
这个是我这里不好,我没有怨言,抱怨的是第二次,说我刷屏就是理由清楚,事实牵强的,并且把我近期的帖子悉数删除的事情才是我此次发帖所吐露不满的

还有,
我把这里的村长当主持正义的首长看,所以第一次禁言以后,在水版都没有过水帖!这里的版主都是车友,大家同好,我又是新手,尊重都要来不及,我只是希望版主删贴的时候留神一把,不要把,也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

第二个号纯粹是因为次号帖子被删,不满而注册

不要在纠缠我第一次被关的理由了,头一次我没有怨言

我在一个很水的帖子里水了60贴,跟打60次110那性质就差远了点吧…
作者: 红巴豆    时间: 2009-2-28 01:01
找回找不回我心里有数
发这个帖子,很重要一部分是提醒版主们,删贴的时候要手下留情,鼠标不要点的那么爽快,谁的帖子不是十个手指辛辛苦苦敲出来的…
哎…
作者: shn    时间: 2009-2-28 01:06
好!

请您现在再看一次36楼的内容
然后再一下1楼的内容

现在可以告诉你,我认为你对刷屏的理解是有道理的
但是规则是这么定的,那么大家就要遵守

我还可以告诉你,关于刷屏这个规定,执行起来并不严格,只不过你那段时间很引人注目

规则都不可能完美的,因为完美的规则执行的成本非常高
所以你可以建议在刷屏这个问题上提出你的想法
如果你的想法没有被采纳,那么就去遵守
作者: 红巴豆    时间: 2009-2-28 01:19
呵呵
不用那么客气,叫我“你”就可以了
36楼我只是在讲我头一回被关的经过,没有说刷版的问题,关于刷版的理由,和证据,我都是认可的


shn朋友,难道你就一定要认为我的行为和言语很嚣张吗?可能留给你的第一印象是这样,完了,这辈子难改了…

我的建议和我的发帖目的在37楼说了,不再赘述。
作者: 一路无影    时间: 2009-2-28 13:06
只能说社会不和谐阿
作者: 独龙    时间: 2009-2-28 13:12
………
作者: QLM    时间: 2009-2-28 15:29
看完了 和谐了。。
作者: 红色血液    时间: 2009-2-28 18:37
看完了 更不和谐了
作者: QLM    时间: 2009-2-28 18:43
ls注意短信查收..
作者: 红色血液    时间: 2009-2-28 18:45
LS注意QQ查收。。
作者: QLM    时间: 2009-2-28 18:49
我上不了qq...
作者: 红巴豆    时间: 2009-2-28 21:20
下总人呢~~到底是能回复还是不能恢复啊,给个明确的大幅了,谢谢了。。
唉。。
shn呢~~~
聊天了~~
作者: 拼命三狼    时间: 2009-3-30 10:52
看完了,感觉像是在辩论赛!支持巴豆的维权精神!应该就事论事,第二次巴豆虽然在表面上达到了刷屏的限定,但确实是他辛苦浏览回帖的成果!这样子被一刀全删了,确实不怎么说的过去.虽然shn说的也有道理:完美的规则执行的成本非常高!但这样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像巴豆这样的热心车友的回帖积极性。科技还以人为本,如果只考虑执行成本,不考虑巴豆辛苦回帖的成果,清一色删除,实在有悖人权................
作者: Dp    时间: 2009-3-30 10:55
不要挖坟谢谢。
作者: lgs520yxx    时间: 2009-3-30 15:12
删了就删了么

恢复回来难道还挖坟起来阿

恢复帖子必须要管理员的  麻烦阿

别人都是上班的人 没那么空的
作者: 延安路正步走    时间: 2009-3-31 10:17
弄得这么麻烦!

大家都退一步海阔天空!

吵架没有意义
作者: 独轮    时间: 2009-3-31 10:49
真令人汗颜啊,这贴到现在才看到。    失职了,向各位车友说声:对不起!
OK,很明显,这贴是指名我的,那说明一下:
LZ说的那个确是我操作的,禁言,还留图了。

1.也是最主要一点,请大家仔细看看最后回复的时间,7小时前、8小时前和23:58~23:45,这样的回复时间大家说是有意灌水刷版,还是闲的无聊,一个个帖子仔细看过来以后的认真回复呢?

这是LZ的原话,关于时间,麻烦再去看下你链接里那个贴子的15楼,看我是在几点进行操作的,也就是在次日的8:40-8:45之间,然后你再去看看你的回贴时间,再和我说牵不牵强的说法。

还是那句话,作为一个论坛管理人员,不会对任何一个车友有任何的意见(恶意捣乱的另当别论),也就是说决不会无故对谁进行处罚,为什么会关你小黑屋,这点,我想原因很清楚了吧。

每个论坛,都会有每个论坛的版规,既然到一个地方,就要遵守一个地方的规矩,如果觉得版规定得不合理,可以提出来,管理员审核过如果觉得合理,会进行改进的。但,如果想版规都由着谁的个人意见来,那显然是行不通的!
作者: 独龙    时间: 2009-3-31 17:20
吸取教训吧~~~
作者: 大奶昔    时间: 2009-4-5 07:13
有过和LZ第二次一样的情况但HB的管理员都很好说话的麽和医生说明情况后马上帮我解了
也许差别是我用马甲和管理员PM虚心交涉既然规则在那了就自己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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