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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朱队长!良友俱乐部应该收取会员费。 [打印本页]

作者: 王二麻子    时间: 2008-5-16 12:09
标题: 建议朱队长!良友俱乐部应该收取会员费。
朱队长我二麻子建议,良友俱乐部适当收取会员费。
一年120元/人,每人每月只需10元。
经过一段时间的资金积累,有以下几点好处:
1、增强俱乐部实力,可以让俱乐部快速发展。
2、象这次地震灾害就可以"良友俱乐部"名义捐款,受到其它俱乐部的尊敬。
3、交纳会费后,俱乐部车友就会有主人翁的感觉,更加热爱俱乐部。
4、有了资金,外加车商的赞助,活动可以更好更好。
5、车友之间困难,俱乐部可收出手相助。

作者: 朱队长    时间: 2008-5-20 08:58
王二漏了关键的一条:
缴了年费,车友一旦发生意外,根据法律可以索赔。
(自行车运动风险极大,谁愿意收这个钱,担这个风险啊。所以真正疯玩的户外俱乐部、登山队、自行车队几乎没有一家去办注册登记、收会费的。所谓正规的除了机关车队还有一支老年骑游队。他们作个秀、环西湖骑一圈,从来不参赛、不骑长途)。
作者: 王二麻子    时间: 2008-5-20 11:14
朱队长错了,机关车队还在黄山比赛拿了名次。
车友一旦发生意外,还有保险公司呢。
只有有了经费,良友俱乐部才会发展。
朱队长这是良友俱乐部发展的硬道理。
作者: 笙歌    时间: 2008-5-20 11:45
朱队坚持不收队费是正确的,这是朱队经过成熟地分析利弊后的决策。
车队只是一些爱好者的兴趣相同而聚,没必要考虑壮大实力等等因素。况且那样的话有一套程序:民政部门对社会团体的登记审批管理之类--------,大家只是玩玩车,不必复杂化。
作者: 老队员    时间: 2008-5-20 12:03
收了钱,朱队还的找会计,还要计划怎么用.朱队的头发还的白了快点.
作者: 拯救心田    时间: 2008-5-20 12:12
收费可能有人马上骂;..................
也不久退出队.
作者: 开心    时间: 2008-5-20 13:40
最重要是收费后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点恐怕就没人愿意来承担,而且也承担不起.大家都自己去买个保险吧
作者: ★大卫★    时间: 2008-5-20 14:25
楼主设想是好的,但操作有难度。否则的话,朱队在十年前就开始收费了,还等到现在吗?
上述车友们发表的论点极是,广大车友只是玩玩而已,不需要复杂化;有兴趣者聚集在一起,没兴趣就散了。良友车队也是遵循着这一规律在运行,以前有些老队员离开了,而如今有更多的新人加入到这支队伍中来。车俱这凝聚力纯粹靠兴趣爱好+健身意识+人品素质等方面围拢在一起的,不需要用缴年费的规则来圈住人或者说来壮大队伍。


[ 本帖最后由 ★大卫★ 于 2008-5-22 03:24 编辑 ]
作者: 原动力    时间: 2008-5-20 14:49
大卫说的好,我赞同!
作者: 脚踏实地    时间: 2008-5-20 19:43
9494大卫说的对!~``~[jhl]
作者: 小天使    时间: 2008-5-21 13:20
没有必要收年费的,,这样会有很多车友反对的。
作者: 710a7    时间: 2008-5-21 15:44
这年头十块少了点,百块要的,我说月喔。朱队是想多不会想的,当然不少英雄好汉会不服跳的,我是说说道理,对不对多是空。
作者: 朱队长    时间: 2008-5-21 15:49
有些事情,有了钱是好事,而且越多越好办事。如抗震救灾。
但有些事,有钱未必是好事,钱多了反而坏事。
我所知道有不少协会、团体,就是因为钱而散伙、内斗、反目成仇。
良友俱乐部10年不衰,其顽强的生命力就在于不以牟利、赚钱为目的,没有沦为商业化的俱乐部;严格实行AA制。
作者: 710a7    时间: 2008-5-21 16:08
世界本身讲道理的地方根本太少,法官吃肉拿高薪照样枉法,所以朱队要开除谁开除谁也属自然现象,我想只要众生开心,有生之年开心就好。
作者: 朱队长    时间: 2008-5-21 16:12
机关车队“荣获”黄山赛团体奖。那次我也参赛了,知道内情,不便多说。
良友怎能与机关比?后者是ZF养起来的,出去搞活动来去都是坐豪华大巴,自行车只是作个秀、点缀下而已。我们才是真正的自行车迷,完全自掏腰包,通过自虐自得其乐。
作者: 王二麻子    时间: 2008-5-21 16:28
朱队长,良友俱乐部正式注册收了会员费,就可以接收车行现金赞助,不会每次都弄件汗杉穿穿,有些车友家里汗杉多得穿不完,我看收点现金赞助,照样可以实行AA制,有了现金赞助车友们玩的成本还将更低。
我看还是收会费的好!

[ 本帖最后由 王二麻子 于 2008-5-21 16:39 编辑 ]
作者: 笙歌    时间: 2008-5-21 16:37
原帖由 朱队长 于 2008-5-21 16:12 发表
机关车队“荣获”黄山赛团体奖。那次我也参赛了,知道内情,不便多说。
良友怎能与机关比?后者是ZF养起来的,出去搞活动来去都是坐豪华大巴,自行车只是作个秀、点缀下而已。我们才是真正的自行车迷,完全自掏腰包 ...

赞同朱队意见,活动一旦与钱搭边,是非多多,很不开心。
况且,良友十年,纵情山水,自虐自乐,其乐融融,何必再自寻烦恼?!
作者: 朱队长    时间: 2008-5-21 17:09
我看王二积极性如此之高,兴趣如此只浓,完全可以另起炉灶,去申请注册一家商业化的自行车俱乐部,与良友匹敌PK下。
预祝王二早日梦想成真!日进斗金!

[ 本帖最后由 朱队长 于 2008-5-21 17:20 编辑 ]
作者: ★大卫★    时间: 2008-5-22 03:22
对麻子这样固执己见,朱队言之极是,可以另扯旗子与良友PK吗。

[ 本帖最后由 ★大卫★ 于 2008-5-22 07:29 编辑 ]
作者: 710a7    时间: 2008-5-22 08:26
最最好是好话顺心话大量说出来跟贴就可以听了看了开心了,当然还最好是心中爱看的明名星出来讲讲更开心,大伙的这一情况还是有点的,故对王一二的攻击是猛然的发力强攻啦。其实只要心齐泰山移,心不一致原因是认知上的不一同,也说明水平条件还没到这一步。当然水平不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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