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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国浙江自行车系列公开赛 暨三门横渡旅游节“装饰城杯”自行车比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 2013年4月6日 二、地点 浙江省三门县横渡镇 三、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三门县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横渡镇人民政府 三门县体育局 三门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五、协办单位 三门县自行车运动协会 六、比赛项目和组别 1、男子山地精英组18周岁-39周岁,限报70名。 2、男子山地大师组40周岁-59周岁,限报50名。 3、女子山地组18周岁-50周岁,限报40名。 4、男子山地体验组18周岁一59周岁三门县户籍,限报30名。 七、比赛路线(附图) 各组别赛道均从横渡镇下罗渡出发至赖岙岭,全程18公里,10公里平路,8公里爬坡。 八、参赛资格 1、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并具备一定的山地自行车技能的运动员。 2、所有现役(或退役不满三年)的自行车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一经查实,即取消比赛成绩与奖励。 3、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比赛期间人身伤病保险、人身意外保险。 九、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2、为保证安全,不良天气或突发情况,组委会有权采取缩短或更改赛道、取消比赛等事项。 3、考虑交通管制和运动员安全等因素,落后领先者10%的运动员,裁判长有权要求其停止比赛。 4、参赛队比赛期间如有违规或作弊行为,取消成绩并在各大网站通报。 十、比赛器械 1、参赛运动员车辆、护具自备。 2、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头盔。 3、比赛使用山地车,前后轮胎统一、轮径小于29英寸、轮胎必须是宽度≥1.5的齿胎(轮胎中不得使用金属钉或长钉),所有车辆必须通过大赛技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 4、大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5、参赛运动员和车辆必须佩戴大赛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号,否则不许参加比赛。 6、禁止安装停车架、货架和有碍自行车比赛安全的装备。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子山地精英组录取前二十名 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4000元;第四名3000元;第五名2000元;第六名1500元;第七名1000元,第八名800元;第九名600名;第十名500元,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各300元。 2、男子山地大师组录取前十名 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200元;第四名1000元;第五名800元;第六名700元;第七名600元,第八名500元;第九名400名;第十名300元。 3、女子山地组录取前十名 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第四名700元;第五名600元;第六名500元;第七名至第十名各300元。 4、男子体验组录取前十名 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700元;第四名600元;第五名500元;第六名400元;第七名至第十名名200元。 5、积分计算方法 分站赛的积分计算分别按男子和女子授予。即根据性别按本人在本站比赛中耗时进行总排名,并赋分。 十二、报名和报到 1、报名要求:参赛者均以团体为单位报名,需填写报名表,并附上运动员介绍资料。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l名,运动员4名(必须有身份证号)。 2、报名地址:浙江省三门县体育局(三门县海游镇湫水大道3号),联系人:朱建国,电话/传真:0576-83335603。报名电子邮箱: zjsmtyj@163.com。 3、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3月20日前名额满为止。 4、报名的运动员请在3月25日前将参赛费汇入组委会指定账号(户名:朱建国,账号:19-95030046003204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台州三门海游支行)。汇款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队自行车赛参赛费”。逾期未交参赛费的,视为放弃参赛资格。需安排住宿的,交参赛费200元/人。组委会统一提供4月5日晚餐,6日中餐。不需要安排住宿的,交参赛费100元/人。往返差旅费和超编人员均由各队自理。 5、参赛运动员请于4月5日下午到三门县指定酒店报到。报到时交验本人身份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籍运动员户籍证明复印件,无证明者不与参赛,报到时领取比赛相关物品和纪念品。 6、各地至三门横渡镇路线: ①杭州方向:上三高速→三门下高速→海游(县城)→六敖→横渡镇潘家小镇农家乐报到,联系电话:13968510016 ②宁波方向:甬台温高速→三门下高速→海游(县城)→六敖镇嘉禾大酒店报到,联系电话:0576一83416999。 ③温州方向:甬台温高速→三门下高速→海游(县城)→六敖镇盛业商务酒店报到,联系电话:0576一83415988。 十三、活动时间安排 1、4月6日上午9:00,在横渡镇政府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 2、4月6日下午比赛时间安排: (1)13:00-13:20举行开幕仪式; (2)13:20-13:30预备骑行; (3)13:30-13:50排列比赛出发队形和车辆复核; (4)13:50-14:20比赛; (5)15:00颁奖仪式。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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