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2015中国·三门环蛇蟠岛山地自行车越野公开赛竞赛规程 ………………………………………………………………………1 2、组委会名单 …………………………………………………………6 3、工作机构 ……………………………………………………………7 4、仲裁委员会、裁判员名单 …………………………………………8 5、各代表队名单 ………………………………………………………9 6、比赛日程安排表 ……………………………………………………17 7、参赛人数统计表 ……………………………………………………18 9、比赛线路示意图 ……………………………………………………20 12、运动员须知…………………………………………………………21 13、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22
2015中国·三门环蛇蟠岛山地自行车越野公开赛 竞 赛 规 程
一、比赛时间 2015年9月19日-20日 二、比赛地点 三、主办单位 台州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台州市体育局 三门县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中共三门县委宣传部 三门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三门县体育局 三门县蛇蟠乡人民政府 五、协办单位 三门县自行车运动协会 蛇蟠岛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嗨单车网 六、比赛项目和组别 1、男子山地精英组18周岁-39周岁,限报140名; 2、男子山地大师组40周岁-59周岁,限报50名; 3、女子山地组18周岁-50周岁,限报40名; 4、男子山地体验组18周岁一59周岁三门县户籍,限 报60名(不住); 七、比赛路线(附图)距离29.5公里 八、参赛资格 1、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并具备一定的山地自行车技能的运动员; 2、所有现役(或退役不满二年)的自行车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一经查实,即取消比赛成绩与奖励; 3、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比赛期间人身伤病保险、人身意外保险; 九、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2、为保证安全,不良天气或突发情况,组委会有权采取缩短或更改赛道、取消比赛等事项; 3、考虑交通管制和运动员安全等因素,落后领先者10%的运动员,裁判长有权要求其停止比赛; 4、参赛队比赛期间如有违规或作弊行为,取消成绩并 在各大网站通报; 十、比赛器械 1、参赛运动员车辆、护具自备; 2、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头盔; 3、比赛使用山地车,比赛车辆前后轮胎统一、轮径不超 过29英寸、轮胎必须是宽度≥1.75的齿胎(严禁使用装有金 属螺钉或长钉的轮胎)光胎不得参加比赛,所有车辆必须通过大赛技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 4、大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5、参赛运动员和车辆必须佩戴大赛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号,否则不许参加比赛,车牌和号码布不得裁剪,如有发生则不计成绩; 6、传统的附把可以使用,禁止安装停车架、货架和有碍自行车比赛安全的装备;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子山地越野精英组录取前三十名 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4000元;第四名3000元;第五名2000元;第六名1500元;第七名1000元,第八名800元;第九名600名;第十名500元,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各300元,第二十一名至三十名各100元。 2、男子山地越野大师组录取前二十名 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200元;第 四名1000元;第五名800元;第六名700元;第七名600 元,第八名500元;第九名400名;第十名300元,第十一 名至第二十名各100元。 3、女子山地越野组录取前二十名 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第 四名800元;第五名600元;第六名500元;第七名至第十 名各300元,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各100元。 4、男子山地越野体验组录取前二十名 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700元;第四名600元;第五名500元;第六名400元;第七名至第十名名200元,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各100元。 十二、报名和报到 1、报名要求:参赛者均以团体为单位报名,需填写报名表。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l名,运动员各组别限报4名(外籍运动员不受限制)。 2、报名联系人:精英组、大师组、女子组报姚老师, 手机:13185038896,QQ邮箱:1183211241@qq.com。体验组报三门县体育局联系人徐毅,电话/传真:0576-83335603, 邮箱:231141563@qq.com。 3、报名日期:2015年8月18日,额满为止。 4、报名的运动员请在 9月 19日下午14:00至17:00分别到蛇蟠岛度假酒店(电话:0576-83578888、83579999)、环海商务宾馆(杨经理13958528929)、渔坊商务宾馆(李经理13958521369)报到;报到时交参赛费150元/人,并交验本人身份证、外籍运动员护照复印件,无证者不予参赛,报到时领取比赛相关物品;组委会统一免费提供 9月19日晚餐和住宿、20日早、中餐。往返差旅费和超编人员费用均由各队自理。 5、各地至三门蛇蟠岛路线: ①杭州、温州方向来蛇蟠岛路线:上三高速→三门下高 速→海游(县城)→蛇蟠岛报到; ②宁波方向来蛇蟠岛路线:甬台温高速→象山宁海下高速→一市镇→蛇蟠岛报到; 十三、活动时间安排 1、9月19日下午安排: 14:00—17:00运动员报到。 2、9月20 日上午比赛安排: (1)8:00—9:00运动员签到; (2)9:00-9:20举行开幕仪式; (3)9:30精英组比赛出发; (4)9:35大师组比赛出发; (5)9:40女子组比赛出发; (6)9:45体验组比赛出发; (7)11:30颁奖仪式;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组 委 会
名誉主任:应祖明 浙江省体育局副局长 王先义 台州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局长 卢颖才 台州市体育局局长 吴善灵 三门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主 任:占旭刚 三门县委常委、副县长 委 员:杨天瑶 蛇蟠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伟林 台州市体育局党组成员 江天伟 三门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局长 戴 峥 三门县体育局局长 陈钱明 三门县蛇蟠乡党委书记 叶邦锋 三门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华华 三门县卫生局副局长 朱积亮 三门县交通局副局长
工 作 机 构 竞 赛 组 组 长:朱建国 成 员:吴梅岚 陈杭俊 章一帆 徐 毅 宣 传 组 组 长:陈昌晖 成 员:徐思旺 叶 丽 林秋霞 金宇楠 安全保卫组 组 长:叶邦锋 祁 川 李琦勇 副组长:朱自浩 周 联 舒洪标 成 员:邵金平 黎绍林 王学军 郑镇兴
场地器材组 组 长:林荣都 成 员:杨 民 戴以敏 陈发扬 杨天军 后勤保障组 组 长:胡传帅 吴敏杰 成 员:包卫阳 潘丽君 曹阳春 章林平 梅露茜 章潇莹 医疗卫生组 组 长:陈华华 成 员:王义坚 卢兆林 梅 选 朱自飞 医生9人
仲 裁 委 员 会
姚 放 陈东晓 陈红琴 祁 川 朱建国
裁 判 组
技术代表:姚 放 裁 判 长:陈东晓 副裁判长:吴晓军 李玉娇 陈杭俊 裁 判 员:胡曙光 秦臻悦 王 军 金少瑜 陈清华 冯 丹 郑茂发 陈顺叶 叶东明 倪建斌 赖中伟 朱先撑 俞发达 钱建国 吴善舜 潘昌涛 章以兵 章 奕 梅 锐 郑丽丽 杨雨迪 杜庆松 林万宏 陈 杰 何晔瑞 刘 程 曹建宇 付永武 叶未连
各代表队名单
比赛日程安排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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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人数统计表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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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须知
1、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大赛规程和运动员守则,服从大赛工作人员、裁判员的安排和指挥。 2、 务必于9月19日下午17:00时前报到,19时各领队在会议室召开技术会议。 3、参赛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开始检录,检录后,所有人员参加开幕式。 4、检录时必须正确佩戴号码布、车牌号、头盔;非参赛人员和没有大会统一配发车辆通行证的各型车辆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5、参赛人员必须持健康情况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到时提交大赛组委会验证,无健康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者不得参加比赛(人身意外保险由大会统一办理)。 6、比赛期间,参赛人员和教练员、领队必须听从裁判的指示、旗示和判罚,在规定的区域、路线骑行,不得曲线行驶,不得推拉他人,不得携带危险品参赛,不得影响他人骑行,不得抄近路。 7、比赛中落后者,因病、因伤不能完成比赛者,一律上收容车。 8、所有运动员均须参加开幕仪式和颁奖仪式,不参加 颁奖式的运动队和运动员取消获奖资格,名次依次前推。
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
本人(队)自愿报名参加2015中国三门环蛇蟠岛山地自行车越野公开赛及其相关活动(以下统一简称为比赛),有机会争取比赛物质奖励及其他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荣誉、奖金、奖品等),本人(队)以自己的名义并以本人(队)的后续者、继承人、执行人、经理人、配偶和最近的亲属的名义: 1、承认本人(队)完全明白本人(队)参加比赛存在的受伤或死亡的风险(包括经济损失及其相关损失的风险),前述风险即可能因本人(队)自己的行为、不行为或疏忽、或身体或车辆因素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行为不行为或疏忽、或身体或车辆因素造成,或者因对有关器材、设施、赛道或场区的状况条件不熟悉以及这类比赛或活动的规则造成。 2、承担本人(队)人身伤害(包括一切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永久丧失能力或部分丧失能力、死亡及本人(队)财产损坏和损失方面、本人(队)参加比赛所导致的或由于前述参赛而产生的任何和所有风险。 3、承诺不会就人身伤害、财产伤损失或死亡向比赛所有和任何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赞助商、推广单位和场地方等单位提起关于因本人(队)参加而导致的损害赔偿的诉讼或提出有关索赔。 4、承诺对于因本人(队)参加比赛而造成的或源自其参加比赛的任何责任、损失、损害、索赔、要求或其他诉因(不论是因后述各方的疏忽还是其他原因而造成的),放弃、免除、解除、撤消比赛所有和任何赞助商、推广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和比赛场地单位及各单位职员、雇员和代理人的所有责任。 5、承诺凡是与本人(队)参加比赛有关的本人(队)的所有照片、图片、影片、录像片和影音片永远归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赞助单位、推广单位、公司所有。并同意这些单位、公司使用,授权使用前述照片、图片、影片、录像片和音片等资料。 6、承诺永远授权比赛主办单位、推广单位、赞助单位及其继承与受让单位、公司使用本人(队)于比赛的姓名、个人信息、肖像、声音和外貌,其使用包括并不限于任何市场活动、任何商业用途、任何媒体、任何成品及其相关广告品。 7、本人(队)保证有权作出上述弃权声明,并且不因此项弃权而损失第三者利益。 本人(队)保证已完全阅读、理解并同意上述须知及申明条款,并签名确认如下:
参赛者真实姓名(正楷): 国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本人(队)签字: 日期:201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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