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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龙井大弯发生惨烈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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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1-5-10 11:1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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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1-1-11 15:4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每天清早百早5:30出家门晨练,约莫5:50上龙井。今天起床稍迟了一点,但到龙井大弯处还是灯火通明。

    每年从圣诞夜开始到元宵节这段时间,是龙井路(毛家埠——翁家山——虎跑路)车祸高发时段。几乎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车祸发生。而且通常都发生在后半夜。为什么?通宵达旦喝酒呗!我注意到龙井发生的车祸有几个特点:开的是豪华车、坐的是醉酒客、搂的是小美女。你去看看,龙井盘山道两旁的行道树无不遍体鳞伤,你就知道了后半夜有多少“富二代”迷迷糊糊的搂着女伴从酒吧出来驾着豪车上龙井飙车兜风。

    今天6:00在快到龙井茶室的那个大弯道上,赫然发现横躺着两棵大树。弯道的外侧,是一辆已经破了相的红色宝马车!两棵十几米高的大树居然遭到宝马车的撞击而轰然倒下......我首先为这两棵树龄超过30年的不幸倒下的大树深表哀悼!看倌们可以设想下,要把这两棵大树撞倒在地,需要多大的撞击力?车速该有多快?如果不是两棵树,而是两个活生生的人,起码会撞出去20米开外。

    我直到现在,还心有余悸。因为我要是按照往常雷打不动的作息时间上龙井(事故发生的时间恰恰是5:50,我通常骑到此地的时间),说不定倒下的不是这两棵树,而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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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11-1-11 17: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爱晶宝贝 于 2011-1-11 17:55 编辑

    去看了,还算万幸,人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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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1-5-10 11:1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3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8:50 | 只看该作者
    我在十九楼的爆料,已被选入手机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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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11-1-11 21:35 | 只看该作者
    皇上真是的,做啥事都得扯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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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1-1-12 08: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悍猫

    说得在理。还被困凤凰吗?良友年会赶得上吧,大家都在等你的西游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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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1-5-10 11:1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6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08:5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老猪头 于 2011-1-12 09:04 编辑

    也只有扯上媒体,才会引起ZF重视。我要求ZF在我们的龙井晨练基地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现在的媒体比12345还管用。
    至于搞大型活动,是需要资金的。没有媒体参与,哪家企业肯赞助?你宣传力度越大,参与者越多、场面越热闹、赞助商兴趣越浓。否则,只能像你悍猫那样,千里走单骑。低调的结果是:孤独、寂寞、冷清,不是每一个车友都能够承受的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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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1-5-10 11:1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7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16:46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爆料文字刊登在昨天的《都市快报》上,整整占了半版篇幅,配了一幅彩色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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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8-29 20:5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8
    发表于 2011-1-13 18: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何大哥 于 2011-1-13 22:34 编辑

    在都市快报上看见了来自19楼网名“朱队长”的报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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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31 16:54
  • 签到天数: 462 天

    [LV.9]以坛为家II

    9
    发表于 2011-1-13 23:07 | 只看该作者
    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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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1-5-10 11:1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10:14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早已“狸猫换太子”了。真正的肇事者已溜之大吉,来顶替、处理事故的小伙子白白净净、慢条斯理,根本看不到一丝刚闯过大祸的神色,口口声声自称是当事人。保险公司、交警随后赶到,三言两语搞定。其实交警心知肚明。这种交警网开一面的处理方式司空见惯了。要不认定酒驾,非但保险拒赔,肇事者还要被拘留!
    你只要走近肇事车闻一闻微微掀开的天窗里飘出来的酒气、看一看车座上散落的女性物品,就知道完全不是小伙子所说的“没有喝酒、独自一人”。你想想:一个小伙子独自一人清早百早驾车上龙井,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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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4-7-21 08:17
  • 签到天数: 14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1
    发表于 2011-1-16 00:45 | 只看该作者
    所以叫“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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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7-25 14:45
  • 签到天数: 379 天

    [LV.9]以坛为家II

    12
    发表于 2011-1-22 14:28 | 只看该作者
    这车要是撞在骑车人身上 那肯定挂了 看来以后是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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