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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朱队长!良友俱乐部应该收取会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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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5-16 12: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朱队长我二麻子建议,良友俱乐部适当收取会员费。
一年120元/人,每人每月只需10元。
经过一段时间的资金积累,有以下几点好处:
1、增强俱乐部实力,可以让俱乐部快速发展。
2、象这次地震灾害就可以"良友俱乐部"名义捐款,受到其它俱乐部的尊敬。
3、交纳会费后,俱乐部车友就会有主人翁的感觉,更加热爱俱乐部。
4、有了资金,外加车商的赞助,活动可以更好更好。
5、车友之间困难,俱乐部可收出手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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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8-5-22 08:26 | 只看该作者
最最好是好话顺心话大量说出来跟贴就可以听了看了开心了,当然还最好是心中爱看的明名星出来讲讲更开心,大伙的这一情况还是有点的,故对王一二的攻击是猛然的发力强攻啦。其实只要心齐泰山移,心不一致原因是认知上的不一同,也说明水平条件还没到这一步。当然水平不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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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8-5-22 03:22 | 只看该作者
对麻子这样固执己见,朱队言之极是,可以另扯旗子与良友PK吗。

[ 本帖最后由 ★大卫★ 于 2008-5-22 07: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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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8-5-21 17:09 | 只看该作者
我看王二积极性如此之高,兴趣如此只浓,完全可以另起炉灶,去申请注册一家商业化的自行车俱乐部,与良友匹敌PK下。
预祝王二早日梦想成真!日进斗金!

[ 本帖最后由 朱队长 于 2008-5-21 17: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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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8-5-21 16: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朱队长 于 2008-5-21 16:12 发表
机关车队“荣获”黄山赛团体奖。那次我也参赛了,知道内情,不便多说。
良友怎能与机关比?后者是ZF养起来的,出去搞活动来去都是坐豪华大巴,自行车只是作个秀、点缀下而已。我们才是真正的自行车迷,完全自掏腰包 ...

赞同朱队意见,活动一旦与钱搭边,是非多多,很不开心。
况且,良友十年,纵情山水,自虐自乐,其乐融融,何必再自寻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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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08-5-21 16:28 | 只看该作者
朱队长,良友俱乐部正式注册收了会员费,就可以接收车行现金赞助,不会每次都弄件汗杉穿穿,有些车友家里汗杉多得穿不完,我看收点现金赞助,照样可以实行AA制,有了现金赞助车友们玩的成本还将更低。
我看还是收会费的好!

[ 本帖最后由 王二麻子 于 2008-5-21 16: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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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8-5-21 16:12 | 只看该作者
机关车队“荣获”黄山赛团体奖。那次我也参赛了,知道内情,不便多说。
良友怎能与机关比?后者是ZF养起来的,出去搞活动来去都是坐豪华大巴,自行车只是作个秀、点缀下而已。我们才是真正的自行车迷,完全自掏腰包,通过自虐自得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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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8-5-21 16:08 | 只看该作者
世界本身讲道理的地方根本太少,法官吃肉拿高薪照样枉法,所以朱队要开除谁开除谁也属自然现象,我想只要众生开心,有生之年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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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8-5-21 15:49 | 只看该作者
有些事情,有了钱是好事,而且越多越好办事。如抗震救灾。
但有些事,有钱未必是好事,钱多了反而坏事。
我所知道有不少协会、团体,就是因为钱而散伙、内斗、反目成仇。
良友俱乐部10年不衰,其顽强的生命力就在于不以牟利、赚钱为目的,没有沦为商业化的俱乐部;严格实行AA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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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8-5-21 15:44 | 只看该作者
这年头十块少了点,百块要的,我说月喔。朱队是想多不会想的,当然不少英雄好汉会不服跳的,我是说说道理,对不对多是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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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5-21 13:20 | 只看该作者
没有必要收年费的,,这样会有很多车友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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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10 17:49
  • 签到天数: 457 天

    [LV.9]以坛为家II

    10
    发表于 2008-5-20 19:43 | 只看该作者
    9494大卫说的对!~``~[j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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