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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ed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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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遇到各种卖家 北京 么话语窝的~ 大家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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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08:56 | 只看该作者
<p>&nbsp;</p><p><strong><font color="#ff0000">一大早就偷偷摸摸的把贴删了 什么意思啊~!!!!</font></strong></p><p>&nbsp;</p><p><a href="http://bbs.hzbike.com/viewthread.php?tid=46967&extra=&page=1#659683">http://bbs.hzbike.com/viewthread.php?tid=46967&extra=&page=1#659683</a></p><p>&nbsp;</p><p><font color="#ff0000"><strong>大家看这里~!!&nbsp; 我要求合理解释~!!!!!!!!!!!!</strong></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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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09:49 | 只看该作者
<p>&nbsp;</p><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竞速之星</i>在2006-8-28 17:34:00的发言:</b><br/><p>这个问题我已经和买家沟通过了。看图片也明显是可以放下2个头灯和2个码表的。如果只装1个灯和2个码表,也就不需要如此大的包装盒了,我发出应该使用了6号邮政包装盒,有兴趣的朋友不妨试一下就明白了。我也核对的发货记录和库存。是没有问题了。</p><p>关于丢失货物,本来很容易解决。签收之前看一下就可以了。(中铁那种先签字再看货,其实当面说也是可以的。)如果丢失货物,快递公司都能照价赔偿的。这个在法律条文里面也有明文规定。不是说我推卸责任问题。</p><p>另外呢,我这里的配件类都是和大的代理商进货的,和代理商的关系相当好(进货量也不小的)。有质量问题的,都可以和代理商调换的。也为一些客户调换过产品,例如那位不愿透露身份的山西的朋友换过SL350,虽然有些误解,不过他还是又通过其他朋友来买了别的东西。</p><p>我不希望透露地址,无非就是DAHON车我做的早,北京代理做的晚,总想找到我的地址捣乱,做些防范而已。&nbsp;</p><p>还是那句,只要是真心的买家和车友我都会做好服务的,是我的责任当然要承担,不是我的责任,自然不会去承担。现在社会复杂,通过网络诈骗的也非常多,竞争对手恶意捣乱的也有的。所以淘宝制定了详细规则来保护买家和卖家的利益。只要遵守就是了。</p></div><p></p><p></p><p>1, <a href="http://bbs.hzbike.com/viewthread.php?tid=46967&extra=&page=1#659683"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0000">http://bbs.hzbike.com/viewthread.php?tid=46967&extra=&page=1#659683</font></a></p><p>今天早上真不知道是<font color="#ff0000" size="3"><strong>谁删我贴</strong></font> 。。。。建议来报个到</p><p></p><p><img alt="" src="http://bbs.hzbike.com/upfile/2006-8/20068298424259526.jpg" border="0"/></p><p>&nbsp;</p><p>2,卖家的回复昨天晚上就看了,没什么兴趣。但是今天早上,突然有兴趣了!</p><p>a,所谓的“沟通”我想就是那天晚上东西少了我在QQ里问你,你当时几乎是一口就说“签收后就不负责了” ,我叫你看看单子发货物记录什么的,你叫我去要快递员开证明。。。等&nbsp; 最后呢 我记得你说去询问律师好了,律师也会那么裁决的。我当时最后一句话应该是,“那就等着吧&nbsp; 我不急~!!!”&nbsp; 此后并没沟通过,对吧?<font color="#ff0000"><strong>您的高高在上的姿态,相信一般人“沟通”不起!</strong></font></p><p>b, 6号邮政包装盒我不知道多大,但是反正我已经量了尺寸了。 还有,除了盒子,还有<font color="#0000ff"><strong>北京来的“参政消息”!</strong></font> 有兴趣的大家表忘记掉哦~!!!</p><p>c.&nbsp; “DAHON车我做的早,北京代理做的晚,总想找到我的地址捣乱,做些防范而已” </p><p>这个话很叫人发笑,你真的很看的起自己~&nbsp;&nbsp; <font color="#ff0000"><strong>商业竞争手段很多,但是针对不同商家手段也不一样吧,有句话叫“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什么样的“招数”就对付什么样的人,同样,也就需要什么“防范”。你们这些商人勾心斗角抢市场那不是错,错就错在不要以为大家都有兴趣跟你“斗智斗勇”。这种鼠目寸光的生意经以后免了吧。</strong></font></p><p>d. TAOBAO是个平台,规则很重要,买卖双方能乖乖遵守,那么无论对交易本身,还是对网络都是一种很好价值实现,并且不可否认,随着网络的发展,这个是趋势。但是如果只会钻漏洞,那么我想这个趋势会来的很晚。不用动不动就摆出这种姿态,“只要遵守就是了”,古代科举制度“只要遵守就是了”,照样贪官横行(现代不敢说!)</p><p>&nbsp;</p><p>3&nbsp; 今天看到的一句很有用的帮助,呵&nbsp; ,谢谢这位大大~!!!我看过了,的确跟你说。。。。象哦~!!!</p><p><font color="#ff0000"><strong>淘宝上现在钻石的卖家多了 不顶用 你要看他的钻石是多久才得到的 最简单的点他的信用 直接看最后一页 那些一个月就得到1钻,2钻的卖家我绝对不去买的 即使他的交易物品都比较贵 也不可信的 现在人精了 没人还会上传1块,2块的东西赚星星了 淘宝也会差 所以我这方法还是有点用的 尽量找那些开了1年以上的卖家 最好一直都是买同一类东西的 那些卖家可信度比较高!!!!!!</strong></font></p><p>&nbsp;</p><p>4&nbsp; 最后我觉得,不是说事就是在说人了,这个我们谁都没资格,所以<font color="#0000ff"><strong>攻击就不要了,偷偷删贴也不要</strong></font>了!</p><p>好歹<font color="#e61ae6"><strong>输钱不输人</strong></font>~!&nbsp; </p><p>所以 我现在只针对这个事情发表言论。</p><p>&nbsp;</p><p>而价格问题跟缺货有没有关系的问题,只能说 对待不同,关系也不同。</p><p>&nbsp;</p><p><strong>现在开始,很连续的关注。。。。</strong>&nbs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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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帅你咬我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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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9 23: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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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9 23: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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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30 09:01 | 只看该作者
<p>&nbsp;</p><p><strong>回复:<b></b>回复</strong></p><p><strong>回复人:疾速单车</strong></p><p><strong>回复时间:20060830</strong></p><p><strong>无非就是看到我这里生意好,你的朋友让你来捣乱,为什么不当快递面打开?恐怕是那样就没有法子捣乱了吧?<br/>问题很清楚,如果是我少发或快递中丢失,在签收货物前当面打开检查,都不会是问题了。现在这样操作,无非是想赖卖家的东西。这种做法,于理于法都是不容的。</strong></p><p>&nbsp;</p><p><font color="#3c57c4"><strong>关于“捣乱”</strong></font></p><p><font color="#3c57c4"><strong>呵,我想你真的已经习惯跟每个“捣乱”的人“斗智斗勇”了,良性竞争?而所谓不“捣乱”,大概也是吃了亏当哑巴吃黄连的厚道人吧。 </strong></font></p><p><font color="#3c57c4"><strong>我想我不是联通或者移动,支持全国漫游! 杭州没有卖家么? 东西不比你好比你便宜么?服务比你差么?竞争手段不比你光明正大么?&nbsp; 可惜就是我买急了,成了反面教材啊! </strong></font></p><p><font color="#3c57c4"><strong>不要太看的起自己了,做生意跟做人一样低调点好! 我觉得,你这个生意做的,人家不需要“捣乱”你自己已经够忙了,你还真以为谁都那么无聊又“捣乱”又防范的?</strong></font></p><p><font color="#3c57c4"><strong>更搞笑,用你的说法 你先代理你还成NO,1啦? 成NO,1靠的是防范?你天天“防范”别人怕别人抢你生意啊? 哈~&nbsp; 你这种做法,于理于法更是不容滴~&nbsp; 而且,在首都北京有这种想法 很落伍很可笑滴!!!&nbsp;</strong></font></p><p><font color="#3c57c4"><strong>除了死死咬住“你是来捣乱的” 或者“签收后不负责”,有没有别的??真以为混黑社会啊?好不好先一棒子,打完拍拍屁股走人?</strong></font></p><p>&nbsp;</p><p><strong>回复:<b></b>回复</strong></p><p><strong>回复人:疾速单车</strong></p><p><strong>回复时间:20060830</strong></p><p><strong>多说无益,让淘宝客服看下我给你做的包装。难道是那种不细心的吗?还有你说什么要买1年以上卖家的。简直也是可笑,哪个企业不是从小做大的呢?如果这样,就不要创新,不要新生事物了。<br/>自己马虎还要怪到别人头上,没有勇气承担责任,淘宝不是卖家的淘宝,是双方都公平公证交易的场所。不仅要保护买家的利益,也要保护卖家利益。不然还要做支付宝做什么呢?<br/>您要吸取教训,今后无论收什么件,都要先检查后签字。不然,又要埋怨别人了。</strong></p><p>&nbsp;</p><p><strong><font color="#4444bb">我觉得你真是很多变,前后嘴脸都不一样的! </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4444bb">一会可以咬定我是来捣乱的,一会又提醒我吸取马虎的教训。呵,我都晕了~!</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4444bb">马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当然会承担,但是除了我的马虎,难道你不觉的还有别的东西在里面么?</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4444bb">大概你是觉得很公平啦,但是坦白说我不觉得。</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4444bb">如果以后每次出现问题,都依靠“签收后不负责”来解决,那么无数买家都会前仆后继成为你所谓的“捣乱者”,到时候 网店 还有什么意义?</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4444bb">买1年以上卖家的东西的话不是我说的,你看看清楚,表急!&nbsp; 这个很有道理啊,起码对于钻石,以后的可信性是需要 观察研究注意 的。虽然时间不一定能证明什么,但是看来钻石更不能证明什么,新事物若如此猖獗成长,也是可怕的~!!!</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4444bb"></font></strong>&nbsp;</p><p>&nbsp;</p><p>[em05]<strong><font color="#4444bb">
                                <font color="#ff0000">淘 宝 答 辩 录。</font>
                        </font></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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