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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青山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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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6.13、TCR6500与马自达相刮擦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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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0-22 10:1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49
    发表于 2009-6-18 17:36 | 只看该作者
    下坡三十五码,快了点吧?还超车,危险呀,咱要照顾自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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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发表于 2009-6-18 17:52 | 只看该作者
    等待处理结果 [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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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发表于 2009-6-18 20:08 | 只看该作者
    同情lz,但下坡时超汽车不是个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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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发表于 2009-6-18 20:26 | 只看该作者
    按照路权法,要看当时汽车开在考右边的车道上,当时有没有露出足够的非机动车道,因为汽车司机有义务了解后方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行人等。如果右侧又足够的非机动车道,lz要是超到左侧去,你估计一分都没有。
    而正好相反,你右侧如果几乎没有空间,你没有办法,到机动车左侧去超车,如果发生碰撞,你又一半责任。机动车首先临时占用了非机动车道,在非机动车道上发生的事故,不管什么原因,机动车付全责。而在机动车道上,且机动车错在先,非机动车其次,各占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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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发表于 2009-6-18 21:17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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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发表于 2009-6-19 09:20 | 只看该作者
    精神上同情LZ啊,不管最后事故怎么处理,但下坡35时速还超骑车实在不安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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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1-6-2 17:1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55
    发表于 2009-7-21 15:37 | 只看该作者
    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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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发表于 2009-7-23 17:25 | 只看该作者
    处理经过:汽车无损伤,没有损失。自行车,通过车损评估,损失1230元,其中:头盔,更换780元,后拨:更换340元,指拔刮伤:补助110元。评估费:100元,施救费:无。

    汽车施救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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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发表于 2009-7-23 17:44 | 只看该作者
    交警事故认定:自行车车主,没有在安全的前提下超车,主责罚人民币50元。
    自行车车主的损失的1230元,全部由汽车交强险全额赔偿。
    而,自行车的评估费100元,汽车救费130元(停车费30元),合计后按自行车车主60%,汽车车主40%。

    保险公司要求,更换的头盔,和后拨要收回。
    补充:交强险,是指事故损失2000元以内的,不按事故的责任,由保险公司全赔。超过两千元,按事故的责任来分担。

    本次事故的经过,只是想让大家有一个借签。有些偏激,无聊的观点本人视而不见!  这事让我有怨言的,在乡下的公路上,是没有自行车道的,机动车忽右忽左的开与自行车相刮后,还是自行车方责任,有失公平。还有车损评估的依据是购车发票,所以发票,在这个时候很重要,很关键;

    因为青山这个用户名忘了密码,所以只能朋友的号了。
                                                本人----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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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2-7-17 17:4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58
    发表于 2009-7-24 09:03 | 只看该作者
    我既是汽车爱好者,同时也是单车爱好者。按现行法律如44楼说的,非机动车是弱势,不管责任,以机动车赔付为主! 只能说是神奇的国度,神奇的法律。 汽车毕竟是铁包人,单车是人包铁。赔不赔是次要的,自己的命才一条。能不从左侧超汽车就尽量不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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