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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ed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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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折] [注意新情况] ★★ 北京高档折叠车专卖 大家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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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06-8-30 20:08 | 只看该作者
<p>俺说两句,这个人还是比较后到的。</p><p>他老婆人品奇次,根本不讲道理,一个学历很高的村妇</p><p>&nbs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30 20:10: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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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06-8-30 23:2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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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6-8-30 23: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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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52
发表于 2006-8-31 10:2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eehh2</i>在2006-8-30 20:08:00的发言:</b><br/><p>俺说两句,这个人还是比较后到的。</p><p>他老婆人品奇次,根本不讲道理,一个学历很高的村妇</p><p>&nbsp;</p><br/></div><p>人无完人呀,我家LD实际待人还是很热情的。不过脾气确实比较大,从来不服输的性格,也才能拿下注册会计师呀。</p><p>村妇我有更多的理解,就是朴实、坚韧而且善良。热情的时候能和人侃半天的,所以朋友特别多。</p><p>在此也特别感谢众多朋友对我的信任!我会尽力做的更好,不让大家失望。</p><p>同时也想借此普及一下签收货物的流程。因为快递公司在收到快递件之后,不是全程由自己的人员监管的。也要通过公路、铁路或航空来运输的,这个中间都有丢失的可能(毕竟还不是天下无贼呀)。快递公司规定,在快递员手上丢失一件货物,要罚款1000的(快递员都交纳保证金),所以快递员现在偷东西的极少。反而是其他运输环节风险大些(年初的时候,不是首都机场货运的人员还偷了一家公司的金条吗)。所以,我还是建议务必在签收货物之前,打开看一下品种与数量是否正确,有没有明显破损的。如果有,这些都是由快递公司处理和赔偿的。今后使用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就可以负责免费更换了。</p><p>做好以上防范,对于买卖双方都是公平的了。也避免了本该运输公司承担的责任转嫁到买家或卖家这样尴尬情况的发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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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6-8-31 12:10 | 只看该作者
<p>正常的谁都不会没事找事,拿这个100元都不到的东西来闹的.买家不会有意来破坏卖家的声誉.卖家也做了很久也不会有意的来少买家的这一样东西.大家都坐下来看看怎么解决这件事.</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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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06-8-31 12:30 | 只看该作者
<p>兔子信誉一流,和他交易是最爽快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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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wu 该用户已被删除
55
发表于 2006-9-2 20: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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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knight 该用户已被删除
56
发表于 2006-9-3 21: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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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楼主| 发表于 2006-9-15 14:18 | 只看该作者

恭喜恭喜~!

<p><font color="#ff0000"></font>&nbsp;</p><p><strong>看来某人沉不住气了~</strong>&nbsp;&nbsp;</p><p>&nbsp;</p><p>来自<a href="http://member1.taobao.com/member/user_profile.htm?user_id=5e8f2bab2a8761cf7f43665547b1593d" target="_blank"><strong><font color="#ff0000">疾速单车</font></strong></a>的投诉(服务编号:20060914102518) </p><p>投诉内容:</p><div id="ContentBox">我在8月23日给买家发货后,买家在8月25日签收货物。申通快递:268232944529<br/>买家在签收货物后,以未在快递员送货是当面验货,声称少了一个德国SIGMA卤素头灯为由拒绝支付货款,还恶意对卖家进行投诉。<br/>对于这样明显违反淘宝规则和国家法律的行为,我提出强烈抗议。并请淘宝能够对买家的这种无理行为做出处罚。 </div><div>&nbsp;</div><div>——————————————————————————————————————————————————</div><div>&nbsp;</div><div>回复如下:</div><p><strong>具体情况可查询对疾速单车的投诉(服务编号:20060826101171)&nbsp; </strong></p><p><strong>不好意思不是声称的 是确确实实少了的~!</strong></p><p><strong>卖家未对此跟买家有过沟通只会一味的强调如何不负责 的确是少见的“钻石”信誉~! 淘宝如果也只一味纵容此等“高贵 高姿态 高手段”的钻石卖家 那么相信以后的网上商情堪忧~!&nbsp; 如果卖家耐不住性子(我还没有给你差评呢 急啥?)开始发急了&nbsp; 那么我想我很早就说过 我不急~! 这个事情必须要合理解决下的~!</strong></p><p><strong>最后再次重申:TAOBAO是个平台,规则很重要,买卖双方能乖乖遵守,那么无论对交易本身,还是对网络都是一种很好价值实现,并且不可否认,随着网络的发展,这个是趋势。但是如果只会钻漏洞,那么我想这个趋势会来的很晚。<font color="#ff0000">不用动不动就摆出高姿态强烈抗议,说白了就是拿不到钱急了。</font>所谓违反你所谓“只要遵守就是了”的规矩</strong></p><p><strong>可笑~ 你以为所有的规则就会保护么~!</strong></p><p><strong></strong></p><p><strong>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strong></p><p><strong>回复:</strong></p><p><strong>你也只会抓住两点 </strong></p><p><strong>1,不当着快递人员验货,那任何卖家也无法承担这样的责任 2,我是恶意买家 我之前就解释的很清楚很明白了 解释1,“钻石卖家”有的是安全送货的义务,当然还要有诚信和起码的责任。凭一句“不当着快递人员验货,那任何卖家也无法承担这样的责任”推卸的噶干净?那卖家总是有安全送货的义务的吧?什么是“安全”?在卖家没有提醒这个“责任”在什么情况下“无法承担”时,造成了买家没有引起应该的重视,而且又不能保证“很安全”的可以送货,现在“中间环节的证据无法取得了”要买家负责!那买家的保障何在?卖家口口声声说快递公司会私拆包裹,那么,就是卖家明知道有隐患,或者 就是卖家默许此种隐患出现。淘包该如果惩治呢? 这个是钻石卖家该有的生意态度??? </strong></p><p><strong>2,恶意买家?我现在很怀疑你的诚信问题 你就是这样做生意的? 跟人恶意来恶意去? 在你之后我有很多笔TAOBAO交易(虽然还是有点怕) 合作都很愉快 只有“恶意”你了?那原因很简单 因为你是 恶意卖家 你那么短时间拿到的钻石信誉一点不可靠。而且卖家态度也的确“高贵高调聪明”啊,TAOBAO不能被一些只会抓漏洞的“钻石卖家”给蒙蔽了!搞的对TAOBAO都失去该有的信心~!</strong>
        </p><p></p><p>——————————————————————————————————</p><p>回复:</p><p><strong>所谓“免责条款”不是“护身符”有常识就该知道“免责条款”是在相应的条件下才有效率的。规则和国家法律是保护消费者的,不是为了给你动不动就“免责”的,“霸王条款”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的规定才是违法的!什么是侵权?侵权是指必须尽合理注意义务避免人或财产的损失,而根据实施人是否有主观过错(故意或疏忽),可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分为过错责任、推定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你不是开口闭口规则法律么?早就说过连香烟盒上都需要写明“吸烟有害健康” 连可以避免的事故你要推卸,那么你还有什么需要承担的呢?</strong></p><p><strong>&nbsp;</strong></p><p><strong>&nbsp;</strong></p><p><strong>请大家继续关注~!!这种<font color="#3300ff">高贵</font>的卖家真是难得一见的~!&nbsp; </strong></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15 15:47: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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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06-9-15 16:19 | 只看该作者
我还要感谢您替我在这里宣传。呵呵,本来是等淘宝做出公正的处理之后,再发个给你。而且经过您的不断制造“丑闻”。我的销售量扩大了很多。作为给您的“广告费”也还不错。但现在这种情况,是你恶意捣乱到底,自然也不会给你发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15 16:19: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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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06-9-15 16:51 | 只看该作者
<p>打不清的嘴皮官司啊,</p><p>你们淘宝慢慢解决去吧,</p><p>不要在论坛上扯皮了</p><p>看着视觉疲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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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2-5-25 14:12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60
    发表于 2006-9-15 17:33 | 只看该作者
    解决不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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